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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学校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为党育英才、为国铸利器,围绕陆海空天信融合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现有国家重点学科9个,江苏省优势学科6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2个,工信部重点学科7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6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领域全球排名前1%,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兵器与装备、信息与控制、化工与材料三大优势学科群,其中,兵器科学与技术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60多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输送了近30万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15人当选两院院士。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国家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知识产权是南京理工大学大力发展的重点专业,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方向,所在的知识产权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的一流专业化知识产权法治人才和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机构。学院目前通过法学本科、“3+1+2”本硕贯通的知识产权创新实验班、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4个方向)、知识产权(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博士等学科专业平台培养多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在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和应用型文科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近十年来已经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2万余人。学院培养的人才在知识结构和实践技能上具有较强的复合性,毕业生职业发展前景良好,近些年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和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本专业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和研究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管理知识以及实务操作的教育,引导学生将理、工、经、管等第一专业素养与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融合运用,并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职业规划、专业资格考试、专业实习,培养学生掌握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诉讼、审判、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技能。本专业享受学校所有本科生奖助学金支持,并设有“盈科奖学金”“知识律所奖学金”“佰腾科技奖学金”等。本专业教学的主要特点是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建有江苏省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创新实践教育中心”,与社会服务机构共建知识产权案例研究中心等实践教育平台,建有各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多个。专业核心课程有: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专利法学;商标法学;著作权法学;商业秘密法学;网络知识产权;专利文献检索与应用;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文书撰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管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集中实践环节有: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模拟法庭、专利文献检索模拟、毕业论文等。

学院与江苏省多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拥有就业实习基地、校外实践导师等诸多资源,帮助实现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毕业生就业地域集中于沿海经济科技发达、外向型企业集聚区;就业层次上,多在政府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著作权保护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2022年知识产权专业招生计划40名,学制两年。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国家认可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理工文科兼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类的考生,不招收第一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6日18:00。

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人请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s://zsb.njust.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https://zsb.njust.edu.cn:10001/),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

注意事项:

(1)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所有考生请仔细阅读简章后的《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测试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告》并严格执行。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按要求填写《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2)下载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在“学生本人意见”栏签字,“单位人事部门或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栏应届生由毕业生就业部门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上传报名表和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非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第一学士学位证扫描件(或照片)。

3.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南京理工大学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6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4. 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2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按要求缴纳测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153号、苏财综[2007]26号)文件,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

5. 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7月4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6.测试内容

(1)英语

(2)法律基础

7.考试时间:2022年7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8.录取方法

(1)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调阅学生档案,对审核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南京理工大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保障措施

1.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其它

1.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南京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网址:https://zsb.njust.edu.cn

联系电话:400-110-2882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2年

第二学士学位测试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告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安排,定于2022年7月7日组织考试,现将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事项

1.报到时间:7月7日(周四)7:30-8:30。

2.报到地点: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南大门(位于紫金东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建议考生8:00前进入校园,尽量避免最后时刻集中入场。

3.材料查验

(1)身份证、准考证;

(2)绿色“苏康码”(现场网络查询);

(3)绿色“行程码”(现场网络查询);

(4)《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考前应在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并签署《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并携带至考场。未携带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测试资格);

(5)符合相关要求和次数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所有材料均须原件并按序排列,以备现场查验。逾期到校、所带材料不全者不予参加测试。

二、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6月24日起通过支付宝“江苏政务服务”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1次健康申报,报到时需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正常者(低于37.3°C)方可进行报到。

2.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至少持有进入学校前“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时,涉及下列情况者,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经停史的考生,抵达南京后须按南京市相关社区、疾控部门要求执行,且“离开中高风险区(或所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满14天”后,持抵达南京后进入学校前“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

(2)对有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设区市”行程史的考生,抵达南京后须按南京市相关社区、疾控部门要求执行,且“来宁满14天”后,持抵达南京后进入学校前“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

(3)对有宁外“14天内有本土散发疫情设区市”行程史的考生,抵达南京后须按南京市相关社区、疾控部门要求执行,且“来宁满7天”后,持抵达南京后进入学校前“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

(4)对“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考生。抵达南京后须按南京市相关社区、疾控部门要求执行,且“来宁满14天”后,持抵达南京后进入学校前“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

(5)对“出现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需“体温恢复正常满48小时”后,持抵达南京后进入学校前“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

(6)涉及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同时须符合南京市相关健康管理政策,具体相关内容请关注“南京发布”等媒体。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追究相应责任。若国家或地方疫情防控出现新的要求,南京理工大学将及时更新考试防疫要求。

4.考生须加强自我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去重点疫情地区。外地人员来校考试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密切留意周围旅客的健康状况,并减少来回走动,离开交通工具后及时进行卫生消毒。

5.因以下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人员视同放弃考试资格:(1)根据属地有关要求,须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等,隔离期或监测期未满的;(2)因所在地疫情防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隔离期、观察期的;(3)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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