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1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师范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二、招生对口专业: 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类(中外合作办学);餐饮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营养配餐、中西面点工艺、西餐工艺、餐饮类(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类(中外合作办学); 会计(旅游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应用韩语(旅游韩语)、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西班牙语(旅游西班牙语)、民航运输(航空旅游服务)、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休闲农业。 | ||||||||||||||||||
八、选拔对象 |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0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并且符合我校专业类别对口的考生,可报考我校“专升本”。对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二、报名流程:报名办法、网上确认、缴费办法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均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测试办法 | 一、考试时间: “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2021年5月9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计算机(笔试)考试时间:5月9日(无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考)。 二、考试内容: 科目一:旅游学概论 科目二:管理学原理 三、参考书目: 1.《旅游学》(第三版),李天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管理学原理》第五版 林志扬 厦门大学出版社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两门专业考试科目组成,每门专业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二、单科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专业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计算机(笔试)考试满分100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计入总分。 三、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优先,不分专业先后;不愿意调剂的视为放弃另一专业)。 四、同分规则:按英语四级、考试科目一的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50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报名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招办咨询电话:64322695 招生专业咨询电话:57126299 | ||||||||||||||||||
十六、其他须知 | 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则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即425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专业考试工作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行通知;考生应遵守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及时留意我校招办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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