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发挥办学特色和优势,对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8.4万平方米(含教学实验基地),建筑面积52.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亿元,馆藏图书392.8万册。设有28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801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831人,本科生24558人,专科生194人、来华留学生432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1年-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类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参见《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中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报考。
(四)电子信息工程、风景园林、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车辆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八个专业不接收第一学历专业为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报考。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在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共有14个专业招生,总招生计划数为77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设置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收费标准(元/年)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分专业 计划数 |
1 | 法学 | 法学院 | 5280 | 法学 | 二年 | 120 |
2 | 心理学 | 教育科学学院 | 5000 | 理学 | 二年 | 160 |
3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5060 | 文学 | 二年 | 80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学院 | 6820 | 艺术学 | 二年 | 40 |
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400 | 理学 | 二年 | 40 |
6 | 物理学 | 理学院 | 5500 | 理学 | 二年 | 30 |
7 | 化学 | 理学院 | 5000 | 理学 | 二年 | 30 |
8 | 生物科学 | 理学院 | 5000 | 理学 | 二年 | 30 |
9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5400 | 工学 | 二年 | 30 |
10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5940 | 工学 | 二年 | 30 |
11 | 车辆工程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5400 | 工学 | 二年 | 30 |
12 | 风景园林 | 林学院 | 5400 | 工学 | 二年 | 30 |
13 | 会计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4800 | 管理学 | 二年 | 60 |
14 | 物流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4800 | 管理学 | 二年 | 60 |
总计 | 770 |
以上各专业实际收费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各专业简介及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招生查询——招生专业栏目)。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站为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bhjyw.com/)。请依次点击网页的网上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 2023年6月5日至6月14日期间完成报名。报名需上传本人相关材料,具体为:
1.本人签字确认的《北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扫描在同一张A4纸页面上);
3.本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应于6月30日前补充此项材料);
4.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截图(往届毕业生须从学位网获取截图并提交学校审核。对应届毕业生不做此项要求);
5.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截图(应届毕业生应于6月30日前补充此项材料);
6.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并按顺序形成1个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请按附件3“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样张”示例和顺序上传。上述材料不全、不实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资格审核
初审:6月15日-6月16日。学校根据学历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17日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复审:7月01日-7月20日。学校在复审阶段重点审核考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北华大学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
1.考核形式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以学院为单位,采取网上远程面试考核形式进行。
2.考核时间
考试拟定于2023年6月20日—7月20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按照各学院具体工作方案为准,详细安排见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招生公告。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大学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1)大学外语水平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2)专业能力水平测试。满分7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查。
4.考试程序
(1)考试前确定考试平台和考核顺序,请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QQ群。
(2)面试时间为5-10分钟,到9分钟时记时员会提醒考生距答辩结束还有1分钟,到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辩。
(3)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成绩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
(4)考核合格者成绩公示无误后,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通知书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发放。
六、报到入学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北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出具相关部门证明)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一)本人签字确认的《北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需提交学院存档)。
(二)《北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需提交学院存档)。
(三)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本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北华大学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北华大学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普通本科生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根据实际录取人数进行编班学习,实行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视专业实际确定为60-80学分之间,拟开设20-30门课程,其中文、法、管理及艺术学门类专业的实践教学比重不少于20%,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实践教学比重不少于30%,各专业的选修课比例不低于20%。除会计学、物流管理等两个专业适当安排了集中性实习实践外,原则上各专业不安排专业实习。北华大学所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均设置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北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北华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四)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2-64608596
电子邮箱:BHDXZSK@163.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信息网址:www.bhj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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