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晋科院〔2018〕号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情况
(一)学院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7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民办
(六)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榆古路东1号
邮编:030062
南校区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南寺街5号
邮编:030800
(七)网址:www.astsxc.com 邮箱:zb7126000@163.com
(八)咨询热线:400—0351—1810351—7126000 7971999
第四条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我院招生专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我院可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布。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8年我院招生专业分别为:本科22个,专科21个。
第五条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
第六条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普通高考及国家统考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不招收小语种考生。
(四)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18年我校在山东、江苏、吉林、黑龙江、河北、广东六省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书法学专业的专业课校考,该六省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规定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校考生源不足时,承认各省统(联)考成绩或同类高校校考成绩。
(五)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六)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各专业间无分数级差。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报专业确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学院将对其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所报专业满额或不足开班名额,学院可调剂邻近专业录取。学生入校后确需专业调整且符合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七)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优惠照顾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条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录取。
(八)对口升学本专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录取遵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注册,收费标准按照核定后的额度收取,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宋兴航,职务:校长。
第七条学生奖、助政策
(一)学院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本科新生实行相应奖励政策。
(二)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学院设立“杨宗李丽瑜励志奖学金”“兴航扶困助学金”“企业资助双创奖学金”用于鼓励积极上进、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八条毕业证书
(一)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予资格和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其它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生,有权予以退回。
(二)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我院2018级本科各专业新生在校本部就读,专科(高职)各专业新生第一年在南校区就读,第二年转入校本部。
(五)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和器乐两个方向,器乐方向包含钢琴、小提琴、手风琴、小号、琵琶、古筝、竹笛、大提琴、二胡九个门类,其余器乐方向考生不接受报名。
第十条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发布,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法定代表人签名:宋兴航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2018年5月29日
- 正文结束 -
-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民办)2023年在河南省招生计划一览表2024-01-12
-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3年在陕西省招生计划一览表2024-01-12
-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民办)2022年在河南省招生计划一览表2024-01-12
-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在陕西省招生计划一览表2024-01-12
-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在陕西省招生计划一览表2024-01-12
-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24-01-03
- 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24-01-02
- 上海海事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2024-01-31
-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冰雪项目招生简章2024-01-31
-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2024-01-02
- 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2024-01-02
- 中北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24-01-03
- 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2023-12-19
- 天津商业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4-01-02
- 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24-01-03
-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9年艺术招生简章2024-01-03
- 中国医科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24-01-31
- 内蒙古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2024-01-03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2024-01-31
- 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4-01-31
- 辽宁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4-01-03
- 2018年河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4-01-02
- 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书法学专业(山东省)招生简章2024-01-03
- 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普高招生章程2024-01-03
-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