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中长跑、竞走等田径项目是学校的传统优势项目,已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品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运动员,成为北京大学生田径项目传统强队,在北京高校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2023年,结合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相关要求,学校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田径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田径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下同)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报名要求。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3.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条件且有意报考的考生,需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bipt.edu.cn)下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于2023年2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zhaosheng@bipt.edu.cn。
2.邮寄报名材料
已完成邮件报名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19日前将报名材料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办收(邮编:102617,电话:18618229115),信封左下角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依次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1)填写完成的报名表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学籍证明),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入选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入选资格);
(5)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须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7)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www.sport.gov.cn/)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www.ydyeducation.com/)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的扫描件或截图。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严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材料在报到时均须交验原件。
3.材料审核
我校收到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将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bipt.edu.cn)发布。凡网上和邮寄的报名材料不全、不属实者,将不能通过初审。
一,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具体要求请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http://gaokao.chsi.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相关通知。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统一测试,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经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A类: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B类: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一级或接近一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学校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后,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可办理录取手续,这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C类: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2.拟录取人数
A类:0-3人;B类:0-5人;C类:0-9人。
3.录取顺序排定原则
通过全国统一测试,符合我校录取条件,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照先A类,后B类、C类,依照我校制定的录取顺序和各项目拟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在全国统测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应项目统考同分比较规则进行判定;若仍无法判定,以考生提供的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上标明的成绩为评价依据。招生项目、录取顺序、拟招生计划数如下:
录取顺序 | 项目 | 拟招生计划数 |
1 | 男子1500米 | 0-2 |
2 | 男子10000米竞走 | 0-2 |
3 | 男子5000米 | 0-1 |
4 | 男子20公里竞走 | 0-1 |
5 | 女子20公里竞走 | 0-1 |
6 | 女子10000米竞走 | 0-1 |
7 | 女子5000米竞走 | 0-1 |
8 | 男子10000米 | 0-1 |
9 | 女子10000米 | 0-1 |
10 | 女子5000米 | 0-1 |
11 | 女子1500米 | 0-1 |
12 | 男子800米 | 0-1 |
13 | 女子800米 | 0-1 |
14 | 男子400米 | 0-1 |
15 | 女子400米 | 0-1 |
4.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经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本着自愿原则,与学校签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
5.学校确定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6.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安排就读人力资源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一级运动员和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者,经考生申请,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可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安排在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纪委010-81292275,本科招生办010-81292032。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进行处理。
3.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1.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3.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在入学后再次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材料复核、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测试成绩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记录成绩差距较大的,尤其是专业测试成绩低于一级运动员或二级运动员最低标准的,学校将重点研判并进行相应处理。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简章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如遇教育部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公示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咨询方式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体育教学部
电话:18618229105(曾老师)
邮箱:gaoshuiping@bipt.edu.cn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18618229115(丁老师)
邮箱:zhaosheng@bi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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