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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继续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或托福(IBT)考试90分(含)以上、雅思考试6.0(含)以上。

3.体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招生530人,学制两年,培养地点为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山东烟台);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中国农业大学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中国农业大学可视生源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无需邮寄纸质材料,高中及高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第一步:考生于6月1日-14日24:00期间登陆请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 http://xhxc.cau.edu.cn/rxw),填写相关信息。

第二步:上传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务必确保文件完整且清晰可读)。

1.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者须上传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授予学历、学位证明);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托福成绩单、雅思成绩单;

6.本科期间成绩排名、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及学生工作、社会工作等经历的佐证材料(如有)。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中国农业大学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不予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1年6月18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方可参加线上笔试。

(二)线上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9:30

特别说明:

1.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中国农业大学会在笔试开始前1-2天给考生的个人邮箱(完善信息时个人填写的邮箱)发送《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综合素质测试邀请函》,考生可以提前登录线上考试系统并熟悉流程。

2.本次线上考试仅支持电脑端,禁止使用手机或平板设备(如iPad、surface等),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浏览器使用Chrome72及以上版本)并配备摄像头,提前优化电脑系统,保证考试效果。

3.正式考试时,考生需提前30分钟登录考试系统,进行网络测试及身份验证,在线等候考试开始。

4.具体的测试安排详见中国农业大学后续公布的《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测试须知》。

(三)录取

1.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0%的淘汰率设置及格线。笔试成绩在及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才具有录取资格。

2.对于取得录取资格考生,中国农业大学将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6月25日24:00前在“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公布第一批预录取结果,请考生在7月5日—7月7日24:00期间自行登录系统进行录取确认,中国农业大学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3.如出现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将面向第一批未被预录取的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征集,考生可在7月11日—7月13日24:00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进行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两个征集志愿,中国农业大学将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7月25日2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公布第二批预录取结果,请考生在7月26日24:00前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并进行录取确认,中国农业大学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全部预录取名单拟于7月底在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中国农业大学将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经中国农业大学正式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期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者,或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中国农业大学学籍者,中国农业大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不超过十五天(含)。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视为本人放弃入学资格。

7.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及学习年限为两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者一律不予注册。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休学及保留学籍(国家政策规定除外),不得申请留级,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不参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2.学生在校期间,学生资助、奖励等参照本科生执行。

3.学生本人申请,或按学校相关规定应予退学者,按《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4.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中途退学,如入学当年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按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如入学当年为往届毕业生身份,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名工作,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经其他学校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2.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中国农业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监督保障机制

1.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中国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10-62736994,举报电子邮箱:jubao@cau.edu.cn。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

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电子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wzs.cau.edu.cn

九、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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