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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长春工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性质:公办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南湖校区(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林园校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修正路229号)、北湖校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3000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长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具备英语、日语、俄语公共外语教学条件,入学后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课程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专科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第十二条录取规则学校普通专业录取时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所在省份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有进档考生均通过检索录取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专业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江苏省考生72分)。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10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报考机械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1.5年内实施大类培养,按照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三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cut.edu.cn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联系电话:0431-85914753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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