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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2779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学院简介:校园占地960亩,总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2000余名,开设23个本科专业和24个专科专业。现代化图书馆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8.43万册。现有教职员工近600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32.9%,学校设立了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百名专家教授团,阵容领先,思想超前。拥有校内实训实验室103个,共建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139个。校园环境优美,学术氛围浓厚,设施现代一流,是一所学生求知、深造的理想本科高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学校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在各省的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

培养方向

层次

招收科类

学费(元)

1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理

16900

2

音乐表演

声乐

本科

艺术文/理

16900

器乐(钢琴、小提琴、手风琴、小号、琵琶、古筝、竹笛、大提琴、二胡)

本科

艺术文/理

16900

3

书法学

本科

艺术文/理

16900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文/理

16900

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文/理

16900

6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文/理

16900

7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高职

艺术文/理

7000

8

动漫制作技术

高职

艺术文/理

7000

9

舞蹈表演

高职

艺术文/理

7000

1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高职

艺术文/理

7000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对于没有具体规定的省份按照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8年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在山东、江苏、吉林、河北、黑龙江、广东六省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书法学等专业的专业课校考,这些省的考生报考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以上,按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校考生源不足时,承认各省统(联)考成绩或同类高校校考成绩。没有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统考)成绩。

第八条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九条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和录取;

第十条凡被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

(一)学校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本科新生实行相应奖励政策。

(二)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学院设立“杨宗李丽瑜励志奖学金”、“兴航扶困助学金”、“企业资助双创奖学金”用于鼓励积极上进、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资助标准分为2500元、3000元、3500元三档。兴航扶困助学金:新生入学满一年后可申请,分别为10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

第七章毕业及就业

第十四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设计,可按照教育部和学院的相关规定,申请艺术学学士学位;优秀的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山西省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十五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法,使其获得满意的就业岗位。

第八章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榆古路东1号 

邮编:030062

第十七条网址:www.astsxc.com  邮箱:zb7126000@163.com

第十八条咨询电话:400—0351—1810351—71260007971999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明确规定或与各省份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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