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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做好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财经大学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基本原则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志愿及专业调剂原则。内蒙古财经大学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考生只能勾选一个专业,同时勾选调剂志愿。学校将对未能考入第一志愿专业,但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其他专业剩余名额,按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法学和秘书学两个专业,共计100人(如表所示)。

202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要求

授予学位

学制

报名材料投递地址

法学

50 人

《2020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非0301编号的专业

法学

2年

cdfxydexs@163.com

秘书学

50 人

《2020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非0501编号的专业

文学

2年

nmgcdrwxy2020@163.com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 6月25日18:00

(二)报名方式:考生报名在网上进行,考生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中标明),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三)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信(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4.学士学位证书及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认证扫描件,2021届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材料报备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学校在2021年6月25日开始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7月6日将初审结果及相关考试信息在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网站和相关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试形式与内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内蒙古财经大学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试。

(一)考试形式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以招生学院为准。2021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时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考试内容

1.大学外语听力及口语。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

2.专业能力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潜在学习能力以及考生既往成绩、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情况。

七、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内蒙古财经大学将于7月20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录取并发放内蒙古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并电话告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以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条件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原件。

2.《内蒙古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八、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凡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学制两年,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标准执行。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发给肄业证明。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见原文https://www.imufe.edu.cn/zsxxw/tzgg/202105/t20210525_117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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