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20年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50人。专业设置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培养学院 | 所在校区 |
软件工程 | 50 | 软件学院 | 泰达学院 |
二、招生对象
2020年南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18年南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均可申请。报考学生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7日下午17:00,以我校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报名材料,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 nksoftware@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第二学位+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
(1)《南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见附件,必须同时发送word版本电子版、以及打印后学生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的PDF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JPG或者PDF格式)。
(3)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JPG或者PDF格式)。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否则报名无效。申请者无论是否被录取,报名材料均不予以退回。将以上材料压缩打包,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压缩文件命名方式“第二学位+姓名+联系电话”。
四、考核录取
我校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的申请人。考核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我校依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南开大学录取通知书。
考核拟于8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报到与培养
1、新生报到。录取学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3、课程设置。第二学士学位设置专门的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业选修课程需完成规定的学分,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4、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南开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其他
1、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申请人,包括伪造骗取我校考核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同时通报招生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位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招生培训活动。
5、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6、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802175920 姜老师
八、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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