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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为军队培养国防生的签约高校。2008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占地面积153.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09万平方米,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近27000人。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专业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专业,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有本科专业59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天津市品牌专业13个。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随着学校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我校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天津市高校中始终处于前列。

天津科技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85年,现有本科生2200余人,研究生200余人,是国内规模较大、专业设置较齐全、教学条件优越,集专业教学、创作设计、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于一体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设计学院。学院拥有设计艺术学和艺术设计两个硕士点,有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动画、表演7个本科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105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32人。教师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教学和实验手段先进,为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学院的设计学为天津市一级重点建设学科,有产品设计和动画2个天津市品牌专业。设有“卓越艺术人才实验班”,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学习。各专业设有工作室与研究中心,为学生创作搭建实践平台。近年来,全院师生在各种艺术设计研究和创作活动中取得了显着的成就,先后完成国家和天津市艺术设计规划项目100余项,参加各类展赛并获国际和国内各类奖项多项,出版教材、专着多部,是天津市社科类重点研究基地。

学院将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强调艺术与科学的结合,以创作、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国内一流的艺术设计学院。

一、招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实行校考和统考并行的招录方式。

招录方式 招生范围 要求
专业校考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联)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联)考合格资格。
专业统(联)考 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省统(联)考,此类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二、招生计划

2016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美术)专业学生520人,其中使用校考成绩招录计划总数为405人。各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总计划层次学制说明
产品设计120人本科四年文理兼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设计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生。办学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3大街29号),邮政编码:300457
视觉传达设计80人本科四年
环境设计80人本科四年
公共艺术80人本科四年
服装与服饰设计80人本科四年
动画80人本科四年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艺术类(美术)专业校考办法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报名办法

(1)天津考点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在天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20日至2月24日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tust.edu.cn/zhaosheng.Asp),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确认表。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确认后将作为录取时的依据。

②现场确认:持从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确认表、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于2016年2月24—25日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

(2)其它考点报名办法

考生持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办法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黑龙江省、甘肃省、江苏省、福建省、河北省、天津市的考生只能在本省参加考试,其余校考省份的考生可在本省或天津考点参加考试。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4)考生只允许参加一次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如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则取消考试成绩。

(5)报名费:150元/生

3.报名材料

(1)考生户籍所在地招办开具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

4.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5.考试内容

科目考试时间满分值备注
速写30分钟100分默写
素描150分钟200分默写
色彩180分钟200分默写
综合素质测试15分钟笔试简答,不计入总分,仅作参考
总分500分 

说明: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考点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省统考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画具及用品由考生自备。

6.合格生源确定与成绩查询

(1)学校视生源情况,按照不超过4:1(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专业招生计划)的比例确定合格生源范围。

(2)2016年4月中旬,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须通过天津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jy.tust.edu.cn/zhaosheng)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我校不再另行邮寄)。

7.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美术)专业校考安排表

序号考试地点考 点 名 称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1广西南宁市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山路14号)1月23-24日1月25日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华德学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1月24-25日网报1月29日
3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1月26-27日1月29日
4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1月26-27日1月29日
5江苏省南京市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1月22-25日网报1月29日
6河南省郑州市河南省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1月27-28日1月29日
7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1月29-30日2月1日
8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1月8-28日网报2月1日
9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青岛市招生考试中心1月18—29日,2月14—19日网报2月23日
10天津市天津科技大学(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1月20日—2月24日网报, 2月24-25日现场确认2月27日
11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学院南校区招生办公室)2月24-25日2月27日

注:①天津考点报名网址:http://zsjy.tust.edu.cn/zhaosheng/bm/,青岛考点报名网址:http://wsbm.sdzk.gov.cn,哈尔滨考点报名网址http://www.dfxyzj.com/ ,南昌考点报名网址:http://www.jxeea.cn。

②黑龙江省、甘肃省、江苏省、福建省、河北省、天津市的考生只能在本省参加考试,其余校考省份的考生可在本省或天津考点参加考试。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考生只允许参加一次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如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则取消考试成绩。

④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可在天津考点参加报名、考试。

四、专业校考省份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综合分计算方法: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1.5×50%

3.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100名以内(含第10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包括在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4.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专业校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

5.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艺术类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联)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五、专业统(联)考省份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2.综合分计算方法:按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统(联)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投档规则的综合分计算方法有特殊要求,则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

六、有关须知

1.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参加本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2.新生入学及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2-28113336、60273336

联系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E-mail :zszx@t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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